在香港,人多地少和寸土寸金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因此香港的住宅建设除了往高层发展以外,居住面积仍以小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叫做A户型,C户型是70到99.9平方米,B户型介于两者之间。A、B、C户型叫做中小户型,而6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占整个房产市场的72%以上。香港的D、E户型是100平方米到159.9平方米,160平方米以上才叫大户型或者豪宅,大户型、豪宅的生产套数在香港大概占到10%以下。香港小户型主要集中在其公营房屋里,即公屋,而公屋是香港的大众住宅形式。目前,大约有300多万人居住在公屋之中,大约占香港总人口的一半以上。香港小户型住宅的形成与规划设计几乎是围绕着公屋建设展开的。五合国际(5+1 Werkhart International)将在本文中一一介绍各个阶段公屋发展的历史背景和建设情况。
香港的公共屋宇的起源,可追溯至50年前的殖民时期。40年代末50年代初,大量人口涌入香港,许多人居住在环境相当恶劣的地方,导致传染病蔓延和罪案频繁等社会问题。1953年石硖尾大火,摧毁了数以千计的家园,因此而修建的临时安置所,就成了香港最早的公屋。香港的公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从过去安置由于天灾导致无家可归的人,到现在无论设施、间隔以及空间运用、舒适程度可与私人楼宇媲美,其性质和功能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早期:1954—1972年
在这段时期建造的公屋最多的是迁置事务处。它提供的公屋类型主要是“号型”系列,到60年代末期共建造了七型。第一型公屋是在1954年石硖尾火灾后为应急而建造的。单体是一个简单的H型7层不设电梯楼房。每层有许多标准单元外廊连接起来(图1、2)。每个标准单元其实就是一个12m2的房间。居住面积标准是每个成人2.2 m2,即一个单元要住下五个成年人或三个成年人和四个儿童。住户的服务设施如厕所和洗濯间是公用的,集中布置在连接体的中部。厨房没有提供,住户只有在走廊上做饭。稍后设计的型号,层数增多,而且从第三型开始使用中央走廊来连接每层的单元。同时每个单元有了自用的厨房和厕所。
从60年代末期,政府对型号屋村逐步给予完善。除了增加社区服务设施外,对建筑单元也进行了改造。比如第一期住宅单元隔墙被打掉,使原来两个单元合并为一,以增加居住面积并为每户提供独立的服务空间,一边走廊也转变为每户的阳台。原来的公共服务设施则改建为社区活动空间。
二、中期:1973—1988年
自政府1973年设立了统一的房屋委员会后,公屋的规划设计也趋向统一。代表的屋村是华富村推出的双塔式大厦。每个单元都提供了较完善的服务设施,如厨房、厕所和兼作洗濯用的阳台,但是主要起居室都没有直接对外采光。每层30个单元由围绕天井的走廊连接起来,因此室内通风比内廊式大楼要好。同时楼层也增加至20层以上。
在此基础上,1975年房委会又新设计了错题双H型大厦。其住户单元增加了厨厕面积,但平面布局与双塔式大厦没有太大的区别,主要起居空间也没有分隔。但是建筑单体融会了内廊式和双塔式大厦的优点,电梯交通系统及服务内容也有所改善。大楼每层仍然有30个单元,楼高可以建到30层以上。
自1978年以后,私人事务所开始进入公屋设计领域,建造出一沙田穗禾屋苑为代表的新十字星大厦。它结合了私人住宅单元的设计手法,每层单元数也减少到10个左右。其中,较成功的事灵活十字型大厦。每层八个单元平面颇为合理,起居空间都有了分隔,通风及视野均良好。
进入80年代,房委会逐渐采用单一的住宅类型来兴建屋村,主要是三叉戳型大厦。单元平面较双塔式和双H型的通厂房间单元有了很大的改进。平面布局设计上将单元合理分成卧室区、起居饭厅及服务设施空间,每个使用空间都保证有直接对外采光,特别是起居空间均有良好的视野和通风。每层单元也减至20户左右。
三、近期:1989年以后
1989年以后,随着居住标准的提高,香港公屋先后出现了和谐式公务和康和式公屋两大形态。
1.和谐式公屋
和谐式公屋是以“模块”作为组织住宅空间的基本单位,其拥有四种基本模块,包括一个“核模块”和三个附加模块,通过这些模块的不同组合,可以形成系列化、多样化的套型。
(1)基本模块与户型组合
核模块是一个一居室套型,其中包括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一个可以多种分隔、做多种用途的开敞空间(可以作为卧室、起居室、餐厅等)。三个附加模块是中间卧室模块、尽端卧室模块和45度模块(图2):中间卧室模块16 m2,呈矩形,可分割成两间卧室;尽端卧室模块13 m2,可以布置于一个核模块的端头,成为两个卧室;45度模块13 m2,它可以作为两个模块的连接体,使建筑有合理的转角布局,也可划分成两个卧室,另外也可独立布局呈一人居住套型。这四种模块可以组合成6种从一居室到三居室的单元套型,以及两种一人居住套型(图3)。一室户的使用面积是40 m2,组合后的两居室、三居室单元面积也仅达70 m2和85 m2左右。
(2)建筑单体形态
基本上说,和谐式公屋以四种模块为基本元素可以形成三重单体形态,分别是和谐Ⅰ、Ⅱ、Ⅲ型(图4)。和谐Ⅰ型和Ⅱ型是塔式的高层,分别为十字形(38层)和Y字风车形(36层)。为了配合香港多山的地形,和谐Ⅲ型设计出一个可以在90度范围内自由旋转的翼,是建筑可以随基地的地形条件灵活布局,可以成为T形或Y形。和谐Ⅲ型的层数一般是20—26层,有时也可能彼此连接起来,成为板式住宅。
(3)缺陷
由于和谐式公屋在核模块中外墙不在同一面上,有一个转折,这种处理限定了一个小卧室的开间尺寸,只有5m2左右。但却不利于更加灵活地分隔空间。其次,由各个模块组合而成的两居室和三居室的套型,几个卧室分开布局,在功能分区上并不合理。因此,从1996年开始,香港房委会开始尝试新的一类公屋形态——康和式公屋。
2.康和式公屋
(1)主要户型
康和式公屋是在和谐式公屋的基础上不断改进的结果。它保持了和谐式标准化、模数化的特点,在建造中可以大量使用预制构件,另外其在面积标准上有所提高,只有两居室套型(使用面积46 m2)和三居室套型(使用面积6m2),所有的三居室套型都设附属主卧室的卫生间。在套型布局上,空间动、静分区,功能合理配置(图5)。
(2)建筑单体
在建筑单体形态上,仍与以往公屋相似,以点式高层为主(图6)。但居住的标准大幅度提高,康和Ⅰ型是十字形平面,涉及层数40层,每层8个单元。康和Ⅱ型是曲尺形布局,设计层数30层,每层6个单元。这比起和谐式公屋每层16个单元,其居住舒适度已经大大改善。
四、现状居住实态及其启发意义
目前,香港公屋的标准人均居住面积接近10 m2,与50年前的2.2 m2相比已有很大的进步。香港公屋的发展是随着经济、消费水平和设计水平的提高而不断一步步改进的,现有户型类型呈现多样化的特点。
五合国际设计专家认为,香港公屋在小户型住宅建造方面取得的成绩,对于我国住宅建设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例如以下四方面:
1.向高空发展。香港住宅高度多在34层以上,而且在向更高层数发展。高层住宅在香港盛行,既是受地域小的不利因素所迫,也是由地理、地质等有利因素驱使。香港的地基条件甚佳,除了新界西侧局部有少量石灰岩 咯斯特地形外,绝大部分地域均为坚硬的花岗岩层。而且有关部门为了安全起见,要求建筑物一定要建在5m以上厚度的花岗岩层上。这对内地一些地基条件也佳的城市房地产开发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增加绿化,保护自然。虽然香港用地很紧张,但是他们经常宁可减少建筑面积,也要辟出大片土地用于绿化建设,保护自然环境。而且其住宅区内部的绿化是丰富多彩的,几乎都会设有水池、喷泉、建筑小品、儿童游戏场以及草坪、花台等等。这样即使在如林的建筑围合下,小孩们仍可以在游戏场嬉戏,老人们可以慢跑、聊天,大大提高了居住的质量。
3.单体平面组合多样化。目前香港住宅的建筑单体平面形式多样化,主要有Y形、十字形、井字形等,通过不同的平面组合,每层所容纳的户型单元数量各不相同,从而产生不同价位、不同层次的住宅类型,满足各阶层的购房需要。
4.注重住房适宜性,低调消费。香港虽以发达富裕称著,但其居住空间并不强求奢华铺张,而是从讲究实用出发,注重科学的平面配置和功能的实用性,在室内装修上也是注重材料性能多于外观。无论是开发者还是购房者,对于房屋设计与要求都是从适宜性出发,卖与买都是十分理性的。开发者根据居民的可负担能力,在居民经济可承受范围内不断改善居住条件;而购房者也是根据自己的住房需求和购买力,采用低调的、最直接有效的住房选择来解决居住问题。可以说,香港公屋之所以可以一步步完善,是开发者与购房者意识达成一致、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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