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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规划局讨要阳光权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时间:2010-02-08  作者:  来源:城市规划网
【导读】自家住宅的阳光被旁边新建的大楼阻挡,为索要阳光权,郑某等四人将合肥市规划局告上了合肥市瑶海区法院。
城市规划网(upla.cn)2月8日消息:自家住宅的阳光被旁边新建的大楼阻挡,为索要阳光权,郑某等四人将合肥市规划局告上了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对新建大楼的建筑高度和楼间距的看法产生分歧。

  郑某等4人住在合肥市合瓦路129号1幢,这栋六层高的居民楼已建成10多年,共有50多户住户。

  2009年5月起,紧邻他们居民楼东面的地方开建新楼盘。直到同年9月8日,开发商在工地的围墙上张贴公告,50多户居民才知道在建的大楼为18层,58.1米高。

  在诉状中,郑某称,原来他家早上就能晒到太阳,现在直到中午才能有阳光照射进来。为了讨要阳光权,郑某等4人遂将合肥市规划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在建大楼的规划许可证。

  在当日的庭审中,合肥市规划局人员辩称:新建大楼是合瓦路地区旧城改造项目的一部分,是主体高度为52.2米的高层建筑,距北侧原告住宅楼的建筑间距为29.8米,原告居住的房屋日照时间均在2.1个小时以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对此,4原告认为,在建大楼的建筑主体高度为58.1米,不是52.2米;而且两栋楼之间的间距只有27.295米,不是被告说的29.8米。

  此案未当庭宣判。(责任编辑:eva)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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