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勾画城乡统筹发展新图景
【导读】对于在2009年顺利实现经济“V”型反转,率先确立复苏格局的中国,能否勾画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图景,人们拭目以待。
在城乡统筹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开启了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历史进程。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五个统筹”之首,提出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自此,城乡统筹的思路逐渐形成。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建设和工作举措作出了全面部署。
随着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已发布了七个一号文件。每年一号文件的重点不同,但都贯穿在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做好当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这一主题。今年的一号文件更是体现城乡统筹战略最突出的文件。不仅文件标题中含有“城乡统筹”四字,具体内容更是无处不体现城乡统筹的思想。比如,文件指出,要“夯实打牢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等,自始至终体现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
社会各界对城乡关系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上个世纪90年代,农民负担屡减不轻,农村社会事业严重滞后,社会矛盾有激化的趋势,在这种形势下,三农问题作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被理论界提出并最终写入中央文件。从1997年起,农民收入再次进入了低速增长的循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这一严峻形势下,中央及时推出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明确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推动城乡公平税赋,取消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推动工农业协调发展,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大规模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农村公路、农村沼气、危房改造建设;推动城乡平等就业进程,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取消有条件的农民进城落户限制。
同时,城乡统筹试点区域在全国有序推进,成渝试验区和浙江义乌试验区在实践中的收获为城乡统筹在全国铺开奠定了基础。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首席科学家牛文元对于成都城乡一体化改革如是评价:“成都走出了自己的路子,其意义已经不限于成都、四川或西部,具有全国性的意义。”著名学者、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也表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型城市化。“但长时期里,我们始终没有找到它的路和桥。到成都来一看,路和桥的问题已经解决了。”
可以说,经过多年的艰辛探索、不懈努力,我国已经鲜明确立起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重大而坚实的步伐。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不动摇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城乡统筹建设取得的成就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突出矛盾。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2009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指出,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从市场属性看,资源要素总是自发地向高收益高回报的产业和区域配置,特别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更容易从农业转向工业、从农村流入城市,存在着推动城乡差距扩大的内在动因。从制度惯性看,城乡二元体制延续时间长、积弊程度深,多重矛盾交织、多方利益纠结,有些方面改不动,有些改革难落实,传统体制仍然在许多方面、以多种方式顽固地发挥作用。从思维习性看,长期形成的“城市中心”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根深蒂固,考核政绩过分看重GDP增长,衡量发展过分看重城市变化,招商引资过分看重二三产业,忽视三农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更要看到,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与二元体制的运行惯性同步共振,利益格局的刚性制约与传统观念的严重桎梏相互叠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不动摇,咬定缩小城乡差距的目标不放松,推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进程不停步。
有资料显示,我国正进入城市化中期发展阶段。在此阶段,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失衡的工农业和城乡发展关系,继续采用城乡分割的二元发展战略,不仅会加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很多矛盾,而且最终还会影响到国家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国际和国内的发展经验表明,处在这一发展阶段,任何一种单一因素的拉动和贡献,都不可能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发展阶段,正处在加快形成城乡经济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夯实农业基础。要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统筹推进;同时,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缩小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差别,促进城乡和谐稳定。
未来我国国民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和竞争力的加强,以及社会的发展,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进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号文件“支”起城乡统筹发展新图景
“平房变楼房,土路变公路,农民变居民”,并不是城乡统筹的全部内涵,实现城乡统筹的目标仍有许多工作要做。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协调推进城乡改革的新要求,明确了一系列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新举措。
一是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在财政补助、信贷担保、资金互助等方面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草原承包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挖掘农村发展潜力。
二是完善资源要素配置机制。中央一号文件从公共财政、金融信贷、土地管理等方面对完善资源要素配置机制作出了具体部署。文件明确提出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特别就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在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奖补力度,调动农民以一事一议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四是创新城镇化发展制度。推进城镇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难题的重大举措。中央一号文件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扶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首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逐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要加快取消户籍限制,促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同等权益。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是当前我国推进城镇化的一个战略重点,特别要着力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和土地供应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因地制宜地确定小城镇的管理权限,为小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带动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和县域经济发展。(责任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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