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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保障性住房差的不是钱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时间:2010-03-09  作者:  来源:城市规划网
【导读】住房总是焦点。针对保障性住房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认为,“建保障性住房,缺的是资金”的看法是不对的。
    城市规划网(upla.cn)3月9日消息:住房总是焦点。针对保障性住房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认为,“建保障性住房,缺的是资金”的看法是不对的。“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借用一个流行语,就叫“不差钱”。”他说,政府卖地的钱大部分应用来建保障性住房,少搞一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再吸引社保基金和其他民间资金参与,建保障性住房怎么会差钱?

    作为房改的一部分,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曾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之后,随着房价的飙升高企,保障性住房又被视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手段推出。然而,时至今日,从全国范围内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远未达到要求,也未实现缓解需求、平衡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效果。在具体执行中,无论投入机制、配套措施还是实际供应量等方面有诸多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袁秀明博士分析说,一些地方政府热衷房地产开发,对保障性住房却作冷眼旁观状,体现了在住房保障方面缺乏动力机制。和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虽然社会效益明显,但是财政投入大而物质获利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就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中央三令五申重复强调,各地积年欠账仍然很多,尤其是财政预算渠道不畅导致保障性住房“雷声大雨点小”。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提供的数据显示称,目前在全国城镇的低保家庭中,各级政府已通过各种方式缓解住房困难的仅占7%左右;在全国已开展廉租住房的城市,其覆盖面仅在1%左右(个别大城市除外)。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规划不够扎实、摊子铺得过大、资金配套困难、保障标准偏高、模式单一等五个问题。 

     只是作为民生的重要方面,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必不可少的责任。李庆云说,中国人多地少,又处于城镇化进程中,不可能学美国完全靠市场解决居住问题,必然要学香港和新加坡“政府+市场”的模式。“除了1000多万城市低收入家庭和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家庭外,每年1000多万新加入就业的年轻人和数量更大的农民工的住房需求,靠市场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以他们的收入根本买不起房。”政府把责任挑起来是必然之选。

    对于“建保障性住房影响经济增长”的认识,李庆云觉得不值一笑。他说,依靠投资和投机性住房拉动GDP增长是不可持续、有巨大金融风险的。年轻人买房靠夫妻双方的父母,三个家庭供一套房,以此来维持高房价,将房地产变身为收入再分配的工具,进一步加剧收入分配不公,是不公平的,也是制约消费增长、扩大内需的最大障碍。反之,如果保障性住房做大,保障面扩大到一半以上的家庭,则一样可以带动相关产业成长,扩大居民消费,促进房地产良性发展,保证经济稳定快速发展。

    说到资金不足的问题,李庆云更是认为纯粹是个伪问题。“中国已经不是三十年前的中国。政府不差钱,银行不差钱,民间不差钱!差的是如何筹措和如何用钱。”他建议,地方政府应该把卖地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大部分用来建保障性住房;少搞一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应该腾出资金建保障性住房;积极合理使用银行贷款,想方设法吸引社保基金和其他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共租赁房建设。“如此,建保障性住房,还差钱吗?”

    另外,李庆云提出,保障性住房做大重要,做好同样重要。房子的质量要保证,面积要合理,管理要跟上,监督要严格。大中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应以租为主,最好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保障性住房应成为一池活水,居者有进有出,长期居者有权折价购得。” 

    茅永红也提出,各地还应当从实际出发,以保障基本居住为前提,对保障性住房的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周边环境等制定出相应标准,并严格标准的执行。不过,他认为,保障性住房能不能成为一池活水,关键在于建立退出机制。

    现在,不管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往往是“终身制”,一旦拥有无可更改。“这就形成福利固化,导致保障性住房供给结构失衡,从而进一步加剧了保障性住房的供需矛盾。 茅永红建议应当通过利益引导,让保障对象主动退出。例如可通过提供低息购房贷款、优先购买保障性商品房、购房税费减免等优惠条件引导和鼓励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主动退出,自行买房或租房实现“居者有其屋”。 (责任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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